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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峡江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来源:本站  时间:2018年01月22日  发布人: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县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整改,一项一项研究,一条一条制订改进措施。现将2个月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统筹调度推动

    一是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书记刘志斌同志负总责,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县纪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布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5位县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1个乡镇和18个责任单位。

    二是县纪委大力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跟踪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函。

    三是各责任单位协同推进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11个乡镇和18个责任单位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督促检查,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多措并举,逐一整改到位

    各责任县领导和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3个方面9项整改任务均已基本完成。

    (一)政治责任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宣传和动员力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多次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百日行动”动员会,下发工作意见、整改方案、“百日行动”方案等10多个文件。按照每2至3名县级干部包一个乡镇,每个县级干部驻点一个村委、帮扶3名贫困户,每个单位对口帮扶一个自然村,每名科级干部帮扶1至2名贫困户,乡镇包村委、村委包贫困户的要求,实现帮扶全覆盖、贫困户全对接。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县委督查室会同县效能建设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对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脱贫工作成效,县直单位帮扶工作情况、县直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到贫困户家中随机抽访,看政策是否知晓到户、落实到人;看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到户情况;看帮扶干部入户,办实事情况。

    三是强化志智双扶。实行产业帮扶,志智双扶,每户贫困户因地制宜落实一个产业扶贫项目,实现长期稳定脱贫。全县安排1000万元产业资金,由乡镇分别选择1至2个运行较好,且当年能见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农头企业,与贫困户签订资金入股协议,确保当年分红不低于1500元/户。同时,强化对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所有贫困户和帮扶干部手中,并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宣传部门制定了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县报、微信微博等平台,在重点时段、重点版面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脱贫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

    2、关于扶贫攻坚工作聚焦集力不够的问题。

    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截止11月份,县本级投入脱贫攻坚资金4837.03万元,占同期财政地方可用财力的7.9%,比往年同期提高了3.1%,投入的资金,增长幅度为历年之最。另一方面,加大了考核权重。制定下发《峡江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群众不满意的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实行召回、撤换,并对帮扶干部和派驻单位“双向问责”;对乡镇和有关责任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或存在问题的,约谈乡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对因工作不力,在迎接上级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相关乡镇、单位的负责同志。

    3、关于脱贫攻坚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全县组织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参加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视频会、调度会,及时将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脱贫知识教育培训,组织脱贫攻坚能力测试。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抓党建促脱贫,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星创评、年度党建考核、干部考核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内容,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传导压力,激发干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动员党员干部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组成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上门走访、电话询问、与贫困户面对面核实等方式,对乡镇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和单位挂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情况开展督查4次。督查组深入乡镇分别到贫困村以及随机抽取1个村进行督查,每个村随机抽查5至6户贫困户,对发现的少数地方档案资料不规范、一些挂点单位帮扶不到位、少数帮扶干部和个别“第一书记”责任心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一方面,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抓好了涉农补贴、危房改造、退耕还林、油菜补贴等各项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城乡建设局取消条件不符、冒名顶替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的改造对象。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就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帮扶情况、整合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单位主要领导书面反馈,并明确整改时间,跟踪督促解决。今年来,共立案查办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起13人。

    (二)扶贫攻坚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工作资料不够规范、完备,识别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信息。对贫困人口逐户进行了核查,对贫困户信息进行了全面更正及完善。同时,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剔除不符合条件对象395户1014人,整户识别增补1529人(涉及贫困户554户),新识别405户971人,返贫75户190人。

    二是规范资料清单。县扶贫和移民办下达资料清单,规范乡(镇)、村、贫困户建档资料。7月上旬,乡(镇)、村两级全面更新了挂图作业和资料档案,规范了贫困户“两证两册”、“两表公示”、“一户一袋”等资料。

    三是深入督查整改。针对帮扶记录不全、贫困户脱贫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组成工作组,从8月18日开始,深入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并现场指导更正。各乡镇规范了贫困退出程序,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县级审核—第三方评估—公告的程序退出。

    2、关于包村驻点结对帮扶措施落实不实的问题。

    一方面,出台制度明纪律。制定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责任追究、驻村帮扶工作意见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县级、乡镇、村级、部门四级责任。另一方面,强化督查抓落实。按照“1+X”大督查模式,组成督查组,对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强化党委巡察、党委督查、效能督查等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交叉与抽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全县11个乡镇实行分片包干,专项检查。

    3、关于产业扶贫后续动力不强的问题。

    一方面,全面实施“四个一”工程。将发展特色产业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实施“四个一”工程(每户人均一亩烟叶、一亩中药材、一亩果茶,一人进园务工),引导鼓励贫困户发展优质烟叶、特色中药材、精品果业、有机蔬菜等富民产业1.17万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采取“龙头企业+”、“ 合作社+”、“ 互联网+”等模式,积极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贫困户按照自身意愿以帮扶资金入股合作社,每年可获分红15%以上。

    4、关于没有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问题。

    一是广泛引导动员,深入开展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项目,依托各地现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地方特色产业开发,实行产业联村,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和“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积极推进就业扶贫。积极探索“企业+培训+就业”的模式,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实用技能培训力度,让民营企业根据建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主动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入企业就业。广泛开展捐赠扶贫。结合实施民生工程,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

    二是依托商会平台,积极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制定下发了《峡江县构建基层商会参与公益和扶贫事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了“六个一”(一个商会组织、一个公益社团、一套规章制度、一笔捐赠资金、一系列公益活动、一批公益项目)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基层商会建设,成立了乡镇扶贫助困基金会,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企业开展了关爱贫困学子爱心助学、贫困家庭走访慰问、关爱老人“九九重阳”献爱心等公益事业。

    三是汇聚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工商界政协委员帮扶活动。组织工商界政协委员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按照对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情况,一名政协委员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村,两名以上贫困户,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了“产业联村”、“就业增收”、“捐赠帮扶”等活动。据统计,21名工商界政协委员对接了11个贫困村,42个村小组,53户贫困户,送去慰问金43800元。同时,开展了爱心助学“圆梦”行动,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三)扶贫项目和资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率偏低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峡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峡江县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全过程规范。对于桐林乡扶贫资金没有设立专账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目前,桐林乡扶贫资金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有序进行管理。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制定了《峡江县建设井冈阳光农廉网工作方案》、《峡江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峡江县集中整治和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等侵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等制度,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的现象发生。

    三是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和县农业局联合下发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账手续,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进行规定,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分工、操作流程、资金用途、监督措施等。

    四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应将扶贫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扶贫项目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全面管理到位。

    2、关于产业项目进展较缓慢,扶贫资金滞留较多的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一方面,加大了资金盘活力度。按照上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文件规定,将财政专户、县扶贫和移民办的报账专户所结转结余的两年以上或不能使用的资金,全部上缴国库或缴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专账,改变资金用途,安排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扶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实行乡级报账制。对于没有明确要求县级报账制的扶贫资金全部实行乡级报账制,在各乡镇设立了扶贫整合资金专账,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

    二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一方面,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办社指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三会”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制,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督促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本社章程,确定合作内容、利益分配、民主权利等内容。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建账,各类账簿设置规范、齐全,定期向专业合作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是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监管。首先是把好准入关。在确定改造对象上,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三级公示要求阳关操作;其次是把好质量关。始终把加强危房改造户工程质量作为重点来抓,从规划、办证、建设各个环节进行督查;最后是把好验收关。把握危房改造建设进度,及时组织城建、发改、财政、扶贫和移民办、残联等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进行验收,凡未通过验收的危改对象不拨付补助款。

    三、巩固深化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我县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着力破解制约脱贫的关键瓶颈和突出困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要坚决严肃问责,对典型的人和事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同时,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将阶段性的有效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基层传导,构建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96-3696372

    邮  箱:xjdfzfs@jian.gov.cn

    通讯地址: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四楼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峡江县委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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